防疫专题

济南校区秋冬季疫情防控聚集性活动审批制度

发布人:时间:2020-09-04浏览:

为做好校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济南校区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审批制度,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师生日常活动

(一)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要求教职工以部门、教研室为单位,学生以班级、宿舍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

(二)全面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为师生分散活动提供空间。

(三)鼓励通过错峰开会、网络会议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鼓励开展网络教育或线上展示交流等活动。

二、大型聚集性活动

(一)实行聚集性活动审批制度,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得开展。

(二)各部门、各单位组织50人以上活动的需进行申报审批。

校内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加盖公章后,报分管校区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活动。

校外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需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表》(校外单位),校外联系单位提出申请,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加盖公章后,报校区领导审批,到安全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组织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进行周密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凡50人以上活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任何人不得不经审批开展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1.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表

2.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表(校外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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