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和教学地点落实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共21个教学周,2021级(五年制)、2022级、2023级、2024级授课时间为第1-20周,2025级新生入学教育、军事技能授课时间为第2-3周,其他课程授课时间为第4-20周,第21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学期第9-10周(4月21日-5月2日),具体工作如下: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核对相关教学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钱凤,联系电话:86057504;
2.有需要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应在核对数据阶段在系统中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联系人:潘颖,联系电话:86057074。
(二)编排教学计划阶段
本学期第11-12周(5月5日-5月16日),具体工作如下:
1.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会同开课单位编制工程实训和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实验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各专业课程(含课内实验及独立设课实验)教学进程;要切实保证同一专业班级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周学时平衡,除考试周外必须有教学任务;
2.5月16日,教务处将关闭教学执行计划编排的系统操作权限。
(三)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本学期第13-14周(5月19日—5月30日)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含实验课程在内的全部课程的任课老师教学任务;
2.5月30日,教务处将终止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进入排课阶段。
(四)教学地点编排阶段
本学期第15-18周(6月2日-6月24日),具体工作如下:
1.6月2日,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根据前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对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含公共基础实验)教学地点进行编排,6月13日,上述课程安排完毕进入专业课(含实验)编排阶段;
2.6月16日,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开放各单位排课权限进行专业课(含实验)教学地点编排,6月20日完成专业课排课工作,放开教师查询权限并调整,6月24日下午18:00将关闭强智系统排课权限。6月25日- 6月29日进行与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6月30日开始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需拆班开展实验课的二次排课,7月4日将关闭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实验排课权限。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所有课程落实到人、落实到场所、进系统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细致,统筹安排做好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实验项目的协调安排,课程教学协调、有序开展,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工作量核定将以教学任务分组等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将任务落实落细;
4.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6月24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联系人:董娜,联系电话:80681097。
5.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