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5-06-09浏览:

校区各部门单位)、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排,决定在校区师生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鲁教安字〔2024〕3 号)等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使全校师生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法规政策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学习内容

1.《安全生产法》:重点学习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明确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

2.《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学习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校园安全保障、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

3.《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鲁教安字〔2024〕3 号):了解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明确学校在三年行动中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活动安排

学习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本部门师生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线上学习、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应不少于1次,确保全体师生参与学习。同时,鼓励师生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深入领会法规政策精神。

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27日):各部门单位)要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学习成果交流活动,鼓励师生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学习实效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校区和部门实际,将法规政策学习与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部门单位)于 6月27日前将学习教育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至校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部),联系人:韩威,联系电话:58863545。


                                          济南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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